山西新闻网>>地市频道>>阳泉频道>>盂县

以检察蓝护黄河安澜
——阳泉市盂县人民检察院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工作

时间:2023年06月15日15:02 来源:山西新闻网阳泉频道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连日来,按照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印发的《全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2023年度工作部署》要求,阳泉市盂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面开展“创绿色家园 守黄河安澜”专项行动,以检察力量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充分调研 服务大局 坚决扛起保护治理的政治责任

今年以来,盂县人民检察院在盂县县委和阳泉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和相关规划,坚持把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作为谋划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基准线,扎实做好城乡融合发展这篇大文章。3月以来,盂县人民检察院马全友检察长亲自担任主办检察官,带领盂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人员深入东梁乡石门河流域就黄河流域水土流失、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整治等工作进行实地调研。发现该流域存在河道堵塞、垃圾污染、水土流失、粉层污染等问题,经过分析研判,盂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件线索进行立案办理。之后召集盂县水利局、阳泉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盂县自然资源局、盂县林业局等相关单位召开磋商会,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厘清监管职责、提出整治措施。

通过检察履职,推动解决黄河流域生态治理、环境治理等突出问题,促进行政职能部门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助力提升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及生态环境保护,破解黄河生态环境保护难题,推动黄河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努力形成“创绿色家园 守黄河安澜”的工作目标。

主动作为 积极履职 打赢石门河治理攻坚战

石门河保护治理磋商会后,行政机关迅速行动,对河道垃圾、树木进行清理,清理过程中,盂县人民检察院派出检察人员利用周六日休息时间全程跟进监督。经过4天时间,共清理土方3600余方、清运垃圾150余吨、清理树木280余棵、拓宽河道700余米,河道沿线的“脏、乱、差”现象得到了明显改善,基本达到了清“死角”、扫“盲区”、治“顽疾”的效果。清理工作完成之后,为保障清理成果得以保持、巩固,盂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再次到岑峰村进行了普法宣传,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村民耐心讲解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重要意义,号召大家不乱扔垃圾、不堵塞河道,引导村民学法用法,号召大家以实际行动融入“黄河大保护”工作,形成爱护母亲河的良好氛围。

同时,盂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水利局共同启动“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对村中心河道筑坝工程作出规划并开工建设。截至目前,修坝筑堤、边坡护砌工程已全面完工。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巩固防洪安全保障能力,维护河流生态系统结构,提升河流生态服务功能与社会服务功能,巩固创卫成果,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以点带面 全域治理 以检察现代化助推高质量发展

在第三十一届“世界水日”,盂县人民检察院召集县水利局、自然资源局等6个行政机关以及东梁乡岑峰村负责人召开石门河流域保护治理工作推进会。会上,检察机关就石门河流域治理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向各参会单位做了通报,并对前期工作表示肯定。参会人员围绕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结合自身部门职责,就盂县石门河流域生态修复、生态环境保护、县级公路保护、“河长+检察长”制的落实情况提出了意见建议。

盂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秉承“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的监督理念,主动融入县域治理,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通过办理石门河流域治理系列案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提升全域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重视,达到了办理一案,带动一片的社会效果。 

(责编:高喜明、郝亚红)
分享到: 评论:

网站声明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山西新闻网版权咨询电话:0351-4281485。如您在本站发现错误,请发贴至论坛告知。感谢您的关注!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片新闻
商务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