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的“保护传统村落 留住三晋乡愁”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精神,助力《山西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的实施,阳泉市盂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于近日深入盂县大汖村、骆驼道村、黄树岩村、石家塔村、乌玉村5处传统村落,就古村落的保护、修缮、发展规划、功能复兴等方面进行检察监督履职。
调研中,发现各个传统村落存在管理部门对破损的房屋未尽到及时修缮与保护的义务,部分传统村落未设立标志牌等问题。经过对线索的摸排,盂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进行了立案办理,并向相关行政主管机关制发了磋商函。
10月20日,盂县人民检察院召集盂县住建局、孙家庄镇人民政府、梁家寨乡人民政府等相关责任单位就如何保护传统古村落召开听证会。各行政部门表示要切实履行好保护、监管职责,净化古村落周边环境整治、完善基础配套设施等相关工作,同时加大对古村落保护的宣传力度,凝聚合力为盂县传统古村落保护贡献力量。参会听证员也对传统村落保护提出了可行性、合理化的意见、建议。
就做好传统村落下一步的保护工作,检察机关提出了意见:一是要提高古村落的保护意识,增强全社会对古村落保护的责任感。尤其要加强对古村落保护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保护意识。二是要提升古村落的价值魅力,形成汇集社会各方力量保护的合力。各部门要履职尽责,同心协力共同保护。同时要充分提升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古村落抢救保护的主体意识。三是要提炼古村落的文化价值,打造具有自身文化气息的文旅品牌。要因地制宜、统筹谋划,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断提升景点吸引力,打造特色文旅品牌。
今后,盂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以检察蓝的力量助力乡村振兴,让古老的乡村彰显出新时代的魅力和风采。(侯建明 张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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