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关乎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民心工程”。平定县检察院以履职显担当,用监督促成效,立足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近期,平定县检察院与市场监督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广阳路阳泉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发现市场部分商铺存在缺乏进货凭证、未进行进货台账登记、冷藏食品未进行冷藏放置、营业执照未悬挂上墙等问题。发现这些问题后,平定县检察院立即向市场监督等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磋商意见书》,建议其依法全面履职,加强商铺监管,健全常态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菜篮子”、“米袋子”健康安全。相关职能部门收到磋商意见后高度重视,立即依法向违规商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给予相应行政处罚,并组织相关单位对违规商铺进行复查,相关商铺已严格按要求整改完毕。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把好群众“入口关”,平行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加大对辖区内食品安全的检查力度,对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清理、早整治,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田雪妮、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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