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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时间:2024年03月23日12:56 来源:阳泉日报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阳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东旭所作的《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关于2024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阳泉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司法为民、能动履职,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铁军,努力以审判工作的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阳泉实践,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阳泉篇章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编:高喜明、郝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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