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省首批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试点城市,近年来,我市充分发挥先行先试制度优势和数字技术产业优势的正向叠加效应,积极推进以法律法规库、执法办案平台、执法数据分析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一库三平台”)为主体的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着力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的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新形态,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全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全口径汇聚执法要素
推动执法数据资源化
夯实行政执法数据底座。对标司法部监督数据元标准,高质量归集整合执法事项、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执法文书等执法要素,确保各领域执法数据科学全面、标准一致、维度统一,为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和决策效能提供保障。
构建执法监测指标体系。依托行政执法机构、行政执法队伍、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数据,构建120余个数据分析模型,从时间、区域、行业、行为等多维度实时展现全市行政执法运行态势,为行政执法和全过程监督提供执法风险研判依据。
重塑执法数据管理新生态。强化数据汇聚与深度整合,坚持集约化建设,对未建立系统的执法部门,实施一体化推广应用;对已建立系统的执法部门,通过系统对接等方式,实现跨部门、跨领域执法数据互通互联,推动“业务数据化”向“数据资源化”转变。
全数字支撑智慧执法
推动执法活动规范化
推行移动式执法。坚持执法规范与执法质效相统一,研发移动端执法App,实现影像证据实时传输、案件信息精准录入、办理流程快捷高效,持续构建变量数据同步、异地批办协同的“双端”(移动端+PC端)并行行政执法格局。
实现导航式执法。归集重点领域执法案例120卷,法律法规、部门及政府规章24414部,研发“关键字”查询检索模型,智能推送涉及“关键字”的执法依据和指导案例。规范案件办理全流程各环节操作标准,个性化定制行业执法文书模板和书写规范示例78份,实现执法依据精准匹配、执法文书一键生成,有效减轻案件承办人员填录负担,降低执法人员因素质能力不足导致的执法风险。
创新预警式执法。坚持预警为先、规避为要,根据重点领域业务需求和行业数据特点,设置预警指标60余条,用于识别潜在的风险和问题。建立预警处办响应机制,当触发预警条件时,通过“人防+技防”双线预警模式,及时向承办人员和部门执法监督人员发送预警信号,切实将执法风险隐患防控在前端、干预在源头。
全链条监督权力运行
推动执法监管常态化
聚焦执法要素源头监管。逐条梳理重点领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职权,将1786条职权与相应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条文进行深度绑定,建立职权与法律的关联映射关系,实现执法部门、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等执法要素一体化监管。
突出执法行为过程跟踪。围绕资格合法性、程序合规性、办理时效性、文书完整性和数据归集及时性等方面,将行政执法监督规则嵌入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办理过程,确保实现证据资料实时归档、执法行为全程留痕、执法环节公开透明、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注重执法活动结果监督。全面推行无纸化执法,随案生成电子案卷档案,研发电子案卷评查模块,建立电子案卷评查规则体系,实现在线电子案卷实时调阅、线上督评,切实解决评查结果反馈不及时、运用不充分等问题,大幅提升案卷评查质量和效率。
按照试点先行、系统对接、逐步推广的方式,选定市城市管理局以及城区、平定县作为首批试点部门和地区推广应用。截至目前,城区、平定县正在推进基础信息采集录入;市城市管理局已归集职权680余项,入库执法人员181人,开通账号181个,移动终端安装181个,录入测试案件35起,试点运行22天。下一步,我市将持续锚定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强化执法监督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市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在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的部署应用,实现“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决定实时推送、执法活动常态监督全覆盖,为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数字支撑。
(申 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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