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不仅仅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更是时刻地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贯穿始终,传递司法温度,彰显为民情怀。近日,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妥善处置一起当事人突发疾病事件,挽救了当事人生命,以实际行动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成果,用责任和担当践行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
当天上午11时,当事人任某在庭审结束后到诉讼服务大厅办理手续时突发心脏病,该案书记员、大厅工作人员和值班法警立即上前查看情况,并及时通知有关领导到达现场。
“我就是有点不舒服,一会就好了”,任某表示自己已经服用了随身携带的药品,病情得到了缓解。“我们先是看到他的精神状态确有明显好转,但在向领导汇报、联系承办法官的过程中,发现他又突然额头冒汗,神情不自然,像是心脏病再次发作,便立即拨打了‘120’,并详细告知了医生任某当时的状态和服药情况,第一时间咨询了解了急救方法和注意事项”,有关干警全程陪同,严密观察任某状态,等待着医护人员的到来。
等待期间,任某逐渐瘫坐在轮椅上,四肢瘫软,眼神呆滞,有关干警不停地呼喊任某的名字,尽量保持其清醒,并在医生的远程指导下进行了初步急救,为医护人员到来以后开展紧急抢救工作争取了宝贵的时间。最终,在医护人员的急救医治下,任某脱离了生命危险。鉴于任某无可联系亲属的情况,承办法官和法警陪同护送其到医院进行了检查和治疗,并先行垫付了各项医药费用,最后在确认其状态平稳、无危险后送回家中。
(王存虎 赵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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