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城区“1234”工作措施见成效
今年以来,阳泉市城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市委的安排部署,切实把“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单位创建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 高站位认识,高起点部署,高标准要求,扎实推行“1234”工作措施,取得阶段性成效。
把握一个重点 突出组织领导把方向
省、市“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后,阳泉市城区党委迅速响应、高位推进、严密部署,出台了《关于深入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村(社区)、企业、单位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目标、创建标准、主要措施和工作要求。城区区委书记韩加政自觉扛起政治责任,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靠前指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亲自审议“三零”创建实施方案,多次赴基层单位和有关部门调研指导,同牵头单位负责人进行谈话,层层压实责任,全力推进“三零”单位创建工作。5月份以来,城区区委书记韩加政,副书记、区长樊志红,副书记任时杰等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先后10余次带队深入义井镇、各街道和辖区内部单位对“三零”单位创建进行调研督导,听取基层单位和干部职工对“三零”创建的意见建议,现场研究解决创建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三零”单位创建工作扫清障碍。
筑牢两大平台 注重品牌打造树标杆
综治中心平台提质增效。城区按照综治中心标准化、实体化建设的要求,以点带面,整体推动,综治中心建设成效明显。目前全区所辖1个镇、6个街道、14个村、50个社区全部完成了综治中心建设任务。镇(街道)、村(社区)以两级综治中心为抓手,通过网格化管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综治中心在三零单位创建工作的问题排查、信息上报、调度处置等职能作用。今年以来,全区“三级中心”信息系统累计受理各类事件总计为22259件次,有效处置22232件次,处置率为99.88%。
矛盾排查调解平台定纷止争。为了进一步提升矛调中心实战能力,4月份,城区结合矛调中心几年来的运行实际,进行资源整合。依托城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重新充实了城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城区司法局调解中心作为城区矛调中心的分中心,聘请了15名调解员轮流到城区矛调中心(诉前调解中心)参与调解,实现了资源共享。目前城区1个镇、6个街道、14个村、50个社区全部建立了专门的矛调室,2个先行先试街道,14个先行先试村(社区)积极借鉴“枫桥经验”,以服务民生、保障民生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打造样板,以点带面,建成各类人民调解组织77个,组建“工商联调委会”等专业性、行业性矛盾纠纷调解组织6个,先后成立了“个人品牌调解室”——“殿英调解工作室”和“小牛调解工作室”,组织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培训活动2场次,培训调解员500余人次。截止目前,各级矛盾调处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221件,调处221件,调处率100%。
坚持三个突出 抓住关键环节稳推进
突出抓好零上访单位创建。城区信访局积极推进城区党委书记、区长带头落实定期接访、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包案化解疑难信访问题“四访一包”制度,推行“一站式联合接待、一揽子调处纠纷、一条龙服务群众”的联合接访模式,推进让群众“最多访一次”做法。今年1-7月份,全区共受理信访案件528件(人)次,同比下降67.29%。城区零上访村(社区)达标率95.31%,单位企业达标率100%。
突出抓好零事故单位创建。城区应急局制定下发实施方案,明确了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1-7月份,城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等共计出动1150余人次,对辖区内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门店)、防火检查站、防汛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了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城区零事故村(社区)达标率96.88%,单位企业达标率99.92%。
突出抓好零案件单位创建。城区公安分局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迅速落实创建工作各项措施。1-7月份,刑事案件立案343起,同比下降32.6%;侵财案件立案275起,同比下降36.9%,两抢一盗案件立案131起,同比下降55%;八类案件立案12起,同比下降14.3%。共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378人,其中,刑事处理410人,行政249人,调解处理719人。
实行四项机制 强化责任落实求实效
一是实行了定期滚动排查机制。每月全面排查一次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和公共安全隐患,定期了解工作领域范围的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二是实行了重点工作研判机制。针对容易引发“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深入排查,加强风险评估研判,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实行了工作动态报送机制。实行每周报送工作动态、每月报送工作小结、每2月报送调研报告的工作机制。四是实行了督促指导调研机制。城区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加强对基层的督促指导。各牵头部门及相关配合部门实行不定期随时督导检查制度,及时了解基层推进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实现三年创建总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李萍)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山西新闻网版权咨询电话:0351-4281485。如您在本站发现错误,请发贴至论坛告知。感谢您的关注!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